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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软“黑屏门”事件的思考(原创,转载请注明)

  近日,微软公布了将对盗版用户进行验证,并对盗版系统施行黑屏处理。微软身为一家企业,采取行动维护其权益并增加销售利润的行为本无可厚非,但是具体到这个案例,我觉得微软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我觉得微软这么做是一个不明智的举动,这种做法已经激起民愤了,称微软这种肆无忌惮的验证行为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微软既然能够在每一台安装xp系统的机器上进行正版验证,我们不禁要联想,我们的隐私和信息可谓已经被微软一览无余了,本来在这方面,由于微软的技术垄断,就没有办法对微软进行约束,完全靠企业根据道德感对自己进行约束,但是这种约束的效力可谓微乎其微了。暂且不说微软对个人用户的信息是否感兴趣,但是一些企业和机关单位就不能不倒吸一口冷气了吧。我们的安全何在?





  再者说,微软对制作盗版光盘的工厂以及出售盗版光盘的商家不作处理,反而把手直接伸向终端的用户,这种做法是没有道理的,也是侵权的。更何况,系统是否为盗版并不能由微软一家说了算,这样一来,消费者就完全处于弱势地位了,如果没有监督,微软完全有可能为了个人利益肆意妄为,因此有必要成立一个第三方的验证机构以维护终端用户的利益。





  如今国内盗版软件横行与微软离谱的定价不无关系,一套系统几百到上千元的价格是大多数用户所不能接受的,此外,盗版的横行还有一个及其要原因,那就是微软的纵容。为了抢占市场,培养用户群,微软实际上最初是默认盗版软件的流行的,因为只有这样,微软才能迅速培养起来大批的用户,而随着用户的剧增,正版软件的销售自然水涨船高,微软纵容盗版软件横行,也就是变相打击了其他的竞争对手。如今,广大的pc用户都已习惯微软的操作系统了,微软一变脸,大棒一挥,开始打击盗版,可谓是非常可耻的行为。这种手段有其高明之处,但是,如今微软的做法已经引起了众怒,微软面对压力,不得不把验证日期从20日推迟到了21日,然后又连忙解释说这个黑屏不同于以往的系统故障,只是每隔一小时把桌面背景变成黑色并且在右下角出现提示栏。还狡辩称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惩罚用户,而是让大家知道自己的系统不是正版的,真是越抹越黑,此地无银。




  

  虽然我作为tp用户,根本不会受到本次黑屏门事件的波及,这也算是tp用户的一个特权吧,嘿嘿,但是身为国人,本人对微软的做法还是很不耻的




  

  微软口口声声称自己为盗版的受害者,我们不禁要问:你如今的市场份额和地位是如何得来的呢?有否进行不正当竞争?知否凭借垄断地位攫取高额利润?如今很多国人提议国家对微软进行反垄断调查。微软本来打算用来敛财的伎俩,如今收到这样的结果,想必是是微软没有预料到的吧


   
   以上只是本人一些不成熟的见解,欢迎大家指正

[ 本帖最后由 月的影子 于 2008-10-21 22: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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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谁也不能强迫我不最爱ThinkPad

这是15楼朋友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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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同您的部分观点,但是

  首先,初始阶段我不认同为偷窃。微软既然是最初采取放任的态度,充其量算是别人把钱放在地上,而我们去捡吧,既然钱的主人默许这种行为,怎么能算我们偷呢?如今大家已经沉浸在这种不劳而获的氛围中了(我要说明的一点是:我并不鼓励这种盗版行为,即使是拾金也应该不昧),这是一个现实,而微软现在开始制裁,说你不是在捡钱了,是偷钱!然后开始殴打我们。我已经说了,捡钱不是光彩的事情,可是即使是偷钱,一种违法行为,也轮不到你微软出手打人,即使是罪犯也是有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会有法律对他进行制裁,除了法律之外,即使是被偷窃的对象,也无权对小偷拳打脚踢,您说呢?


  再者,您说今天微软开始制裁了,我们要么买正版,要么继续盗版?别唧唧歪歪的?法庭审判还允许被告请律师辩护呢,我们就只能甘愿受罚?我们确实有过错,但是这件事情上,难道应该由我们完全承担责任吗?凭什么不能对微软进行质疑?您还提到了市场规则,这一点就更有意思了。市场经济的特征是什么?那就是竞争,一个有序的市场必定需要有合理公平的竞争,但是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是根本达不到这一点的,任其放任,人们只能是在利益最大化贪婪的驱使下尽其可能制造垄断,消灭竞争,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我说微软是垄断企业这一点您不反对吧?欧洲对微软旷日持久的垄断诉讼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对于一个垄断企业,也就意味着其产品也是垄断的。您说,他没有强买强卖?!他是没有拿着砍刀逼着我们买,可是市场上没有别的替代产品,我们买什么?一套软件上千元的价格和抢劫有什么区别?这和强迫购买应该有异曲同工之妙吧!我们面对这样的垄断企业,面对这样的垄断价格,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太好的选择了,您还不让我们口诛笔伐?

  最后,我支持国家打击盗版的行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内的软件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给企业带来利润,我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的产品,不在看别人的脸色

       就事论事,别无它意,如有冒犯,见谅

[ 本帖最后由 月的影子 于 2008-10-22 13: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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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u2005 于 2008-10-22 09:34 发表
…………无语了。
明明自己偷窃了别人的劳动成果,但自己确实很委屈的样子,好比你偷了别人的钱包,别人动手揍你了,你这时大喊:“你使用暴力,你不和谐,昨天偷了你不管,你放纵我,所以我今天还偷,你丫的还在钱 ...


  我认同您的部分观点,但是

  首先,初始阶段我不认同为偷窃。微软既然是最初采取放任的态度,充其量算是别人把钱放在地上,而我们去捡吧,既然钱的主人默许这种行为,怎么能算我们偷呢?如今大家已经沉浸在这种不劳而获的氛围中了(我要说明的一点是:我并不鼓励这种盗版行为,即使是拾金也应该不昧),这是一个现实,而微软现在开始制裁,说你不是在捡钱了,是偷钱!然后开始殴打我们。我已经说了,捡钱不是光彩的事情,可是即使是偷钱,一种违法行为,也轮不到你微软出手打人,即使是罪犯也是有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会有法律对他进行制裁,除了法律之外,即使是被偷窃的对象,也无权对小偷拳打脚踢,您说呢?

  再者,您说今天微软开始制裁了,我们要么买正版,要么继续盗版?别唧唧歪歪的?法庭审判还允许被告请律师辩护呢,我们就只能甘愿受罚?我们确实有过错,但是这件事情上,难道应该由我们完全承担责任吗?凭什么不能对微软进行质疑?您还提到了市场规则,这一点就更有意思了。市场经济的特征是什么?那就是竞争,一个有序的市场必定需要有合理公平的竞争,但是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是根本达不到这一点的,任其放任,人们只能是在利益最大化贪婪的驱使下尽其可能制造垄断,消灭竞争,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我说微软是垄断企业这一点您不反对吧?欧洲对微软旷日持久的垄断诉讼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对于一个垄断企业,也就意味着其产品也是垄断的。您说,他没有强买强卖?!他是没有拿着砍刀逼着我们买,可是市场上没有别的替代产品,我们买什么?一套软件上千元的价格和抢劫有什么区别?这和强迫购买应该有异曲同工之妙吧!我们面对这样的垄断企业,面对这样的垄断价格,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太好的选择了,您还不让我们口诛笔伐?

  最后,我支持国家打击盗版的行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内的软件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给企业带来利润,我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的产品,不在看别人的脸色

       就事论事,别无它意,如有冒犯,见谅

[ 本帖最后由 月的影子 于 2008-10-22 13: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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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初始阶段我不认同为偷窃。(的确不是偷窃,小偷被发现了还理直气壮接着干就已经转职成抢劫了)(你认为我们使用盗版软件是小偷吗?我觉得充其量是一个购买了赃物的消费者吧,制售盗版者才是小偷。还有,不知道您在哪里看出来我说偷窃理直气壮,我只说说微软即使作为物品的失主,也无权对一个购买了赃物的人进行惩罚,这是法律该做的事情)微软既然是最初采取放任的态度,充其量算是别人把钱放在地上,(人家没放在地上,微软什么时候提供过免费下载?明明是盗版商们采用各种手段破解系统)而我们去捡吧,既然钱的主人默许这种行为,(今天人家不默许了,你打算接着拿还是就此收手?)(你的理解能力有待加强。我讨论的是我们打算继续盗版的问题吗?我有说过我们要坚持继续盗版?我所讨论的是微软无权对终端用户直接进行惩罚,这是法律该做的事情)怎么能算我们偷呢?如今大家已经沉浸在这种不劳而获的氛围中了(我要说明的一点是:我并不鼓励这种盗版行为,即使是拾金也应该不昧),这是一个现实,而微软现在开始制裁,说你不是在捡钱了,是偷钱!然后开始殴打我们(什么叫殴打?人家只是在你拿的钱上面画上个记号,又不影响你正常使用,怎么就殴打了?)。(呵呵,不仅仅是在钱上画了一个记号这么简单吧,我在你的系统上和office上添加盗版标志,这仅仅是第一步,我们暂且不说微软是否有后续措施,就说添加盗版标志的事情,即使是你抓到小偷以后,难道你就有权利在小偷的身上贴上标签,然后游街示众吗?现在已经不是中世纪了!罪犯一样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您那么做虽然大快人心,我也同样痛恨小偷,但是对不起,你也犯法了!更何况,我们不是小偷,是购买了赃物,谁给你微软的权利对我们进行羞辱?)我已经说了,捡钱不是光彩的事情,可是即使是偷钱,一种违法行为,也轮不到你微软出手打人(你使用的是盗版微软的软件,不由微软出手由谁出手?),即使是罪犯也是有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合法权益难道是让他继续犯罪的权利?)(你曲解别人观点的能力甚是强大,我有说过继续犯罪的问题?我探讨的是微软手段对终端用户的侵权性)会有法律对他进行制裁,除了法律之外,即使是被偷窃的对象,也无权对小偷拳打脚踢,(再说一次,微软只是提醒,或者说标明了小偷身份而已)(你丢失东西以后没有权利抓到小偷把他贴上标签,游街示众。更何况,pc中端用户并不能被定义为小偷,只是有过错的购买赃物者,应该受罚,但是处罚的行为不应该由微软实施,微软所能做的就利用法律手段,求助于法律机关,而不是自己亲自动手惩罚小偷,明白了吗?)您说呢?(太可笑了,小偷被抓以后,还严正抗议“你们太无耻了,你们不能说我是小偷”)

  再者,您说今天微软开始制裁了,我们要么买正版,要么继续盗版?别唧唧歪歪的?法庭审判还允许被告请律师辩护呢,我们就只能甘愿受罚?(微软的用户协议你读过吗?人家一条一条都有法律依据。你使用了就是同意人家的协议,现在又来说什么不能甘愿受罚)(八国联军的条约我们还签过呢!签署协议就代表一切?李鸿章签的时候自己还有羞耻感,亲爱的卖国贼先生,你够理直气壮的啊)我们确实有过错,(错不在用盗版,由于一系列原因,在中国个人用户使用盗版软件情有可原,但是不可原的是认为自己盗版有理,盗版无错)(再次声明,我所说的是微软的惩罚手软不妥,我没有说盗版无措,不要歪曲我的意思)但是这件事情上,难道应该由我们完全承担责任吗?凭什么不能对微软进行质疑?您还提到了市场规则,这一点就更有意思了。市场经济的特征是什么?那就是竞争,一个有序的市场必定需要有合理公平的竞争,但是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是根本达不到这一点的,任其放任,人们只能是在利益最大化贪婪的驱使下尽其可能制造垄断,消灭竞争,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我说微软是垄断企业这一点您不反对吧?欧洲对微软旷日持久的垄断诉讼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对于一个垄断企业,也就意味着其产品也是垄断的。您说,他没有强买强卖?!他是没有拿着砍刀逼着我们买,可是市场上没有别的替代产品,(你不知道有Linux吗)(你很幽默,请你给我一个linux和windows用户使用比例的数字看看)我们买什么?一套软件上千元的价格和抢劫有什么区别
(一辆奔驰好几十万和抢劫有什么区别?问题是有几万块的QQ你却看不上。Office贵,你可以用WPS,Windows贵,你可以用Linux,不要说习惯不习惯,不习惯可以去学,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会电脑的)(拿汽车来比较就更可笑了。典型的诡辩论。汽车有多少个品牌你知道吗?顶级豪车有劳斯莱斯,宾利,高档车有奔驰宝马,跑车有法拉利和兰博基尼,中端车和低端车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怕是写到明天早晨也写不完。而你呢?你怕是绞尽脑汁才想出了wps和linux吧。你的意思是让我们现在都开始学习免费的linux?天方夜谭)这和强迫购买应该有异曲同工之妙吧(这不是人家强迫你买 ,而是你强迫人家免费送给你
)(我们没有要求免费,只是要求一个脱离垄断额度价格,你的明白?)
我们面对这样的垄断企业,面对这样的垄断价格,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太好的选择了,您还不让我们口诛笔伐?(用盗版就悄悄地用吧,别既要当什么又想立牌坊)(我们有不满意就是要说,垄断企业拿着我们的血汗钱还想名正言顺?我们是妓女,要立牌坊,你呢?只是一个被外国嫖客日了还心存感激给人家送钱的bitch吧)

  最后,我支持国家打击盗版的行为(国家如果真得严打盗版,你以为会象微软一样只是换个壁纸那么简单?微软已经够厚道了)(微软很厚道!我看明白了,这句话才是你的核心思想。我就没有必要评论了。国家打击盗版,你以为那是像上嘴唇一碰下嘴唇那么简单?打击盗版靠什么?仅仅出台几项法律,抓几个人就行吗?根本的就是银子啊!你一个国民收入是人家几十分之一的国家和人家美国比吗?人家买一套1000多人民币的软件就跟买棵白菜似的,咱们行吗?你这一打击盗版一个贫困地区农民一年的收入就没了!咱们不是没有作出努力,现在的状况在改进,但是人家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美国让你打击盗版,你就打击盗版,让你开放金融体系,你就开放金融体系?你看看美国自己现在怎么样了?打击盗版,我们在努力,盗版是不对的,但是,很多时候是无奈的选择,那些叫嚣说我们现在就彻底打击盗版的人,我认为是最大的汉奸!),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内的软件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给企业带来利润,我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的产品,不在看别人的脸色


[ 本帖最后由 月的影子 于 2008-10-22 19: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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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eepycat 于 2008-10-22 22:06 发表
还是分条来说吧,看着清楚。
1. 微软该不该直接对终端用户验证
    说不该的,应该由法律来做这件事,显然并不懂法律。首先,如果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是一个民事问题,民事问题民不告官不纠,如果微软没有动作,法 ...


1-7条暂且不说,先说第八条

说我进行人身攻击?

你看一下你最初引用的那个帖子,我里面有攻击的意味吗?

  然后你再看一下你引用我的帖子的时候所进行的回复,可谓是火药味儿十足吧。话说得好,对事儿不对人,但是我在你的引用和回复里面实在是看不出任何对事儿不对人的感觉。我是一名版主,但同时也是一个爷们儿,看到你的言辞,我实在是忍不住要回敬几句。至于你说我粗口,您要是不把我们广大用户比作立贞洁牌坊的那啥,我也不会生气。现在我说了几句不好听的,您就跳出来说我粗口,说我人身攻击,我觉得这事儿说不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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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这个问题就此结束吧,再说也没什么意思了

看来诸位把我当成盗版软件的守护者了

我的机器是t60,港行,带正版系统,coa,可谓100%正版,当然,软件的钱已经含在机器里面了。黑屏门事件对我没有冲击,我只是看不惯微软的做法而已

盗版是不对的,侵犯了微软的权益,我们有权选择别的软件,只是做起来不那么容易。

盗版确实不对,长久发展下去也会对我们自己产生危害,应该打击。但是,这个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微软有权为自己的产品定价,我们无权干预,但是现在很多人消费不起一套上千元的软件也是事实。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应该看到我们一直在向前迈进。我们从最初的几乎没有什么产品生产能力发展到现在的世界工厂是有目共睹的。起初,各种电子产品和高档商品都是清一色的外国制造,我们没有那个技术能力。后来,国内产生了大量的模仿他人技术的山寨企业。我并不是说我对山寨企业有多么的爱戴,但是正式由于这些山寨的产生,越来越多的企业有了生产能力,并逐步开始有了自己的研发,并最终摆脱仿造,有了自主的品牌,并成为了知名品牌,在世界上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发达国家指责我们的企业是小偷。八国联军的事情我就不再赘述了。我们回顾一下日-本和韩-国的历史以后会发现,他们最初也是仿造欧美的高端产品,也是大肆盗版,但是逐渐的他们有了自己的品牌,并且现在日-本制造已经成了品质的代名词。倘若我们再回顾一下那些世界500强企业的光辉历史,我们会愕然的发现,很多的企业的行为也并不光彩,现在他们无非是站在一个既得利益者的位置上,便开始对我们横加指责,我们不能封住他们的嘴,不让他们说话,但是身为国人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清楚的看待这一个问题呢?


  我就看不惯现在动不动就拿国际规则说事儿的。规则是谁制定的?我们的国家在200多年以前被列强欺负,那会儿也有国际规则,我们想参加,可是人家不让你参加,想怎么玩儿你怎么玩儿你。建国以后,我们逐渐参加了一些国际组织,接受一些规则,可是都是一些什么规则呢?都是列强制定的霸王条款,你必须遵守!在后来直到现在,我们加入的国际组织更多了,国力更强大了,列强再也不能像原来一样拿着刀枪在我们的国土上肆意妄为了,但是,他们的目的没有改变,来获得利润。获得利润也无可厚非,但是现在他们又拿一些国际规则说事儿,给我们设置种种的条条框框。可是我们不同与以前了,不再唯他们马首是瞻了。规则是有必要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入过你去遵守的规矩和协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我们还要逆来顺受吗?我们正逐渐朝着规则的制定者的方向迈进。嘎子有一句话说的好:别看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青丹!现在我们忍一忍你们,咱们骑车看唱本——走着瞧

前面有一位朋友说的好,我不期望谁能说服谁,大家各自发表自己的观点,畅所欲言。我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还有,我的一个原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会首先本着尊重他人的态度去和人交流沟通,但是倘若对方的回应是无礼的,我也不会有丝毫的客气。我的脾气就是这样。
这个帖子说的也不少了,再说下去意思也不大了,到此结束吧。最后,祝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

[ 本帖最后由 月的影子 于 2008-10-23 10: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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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eepycat 于 2008-10-22 22:36 发表

好吧。我承认我的说法不当,收回那句不合适的比喻,并向可能或者已经因为这句话而受到伤害的网友道歉。
下面请讨论1到7条吧


大老爷们儿跟做敢当

接受你的道歉,同时,对我说过的话,如果伤害到了谁,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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